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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华中科技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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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中科技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于2012年9月19日正式公布,同时公布了华中科技大学2013年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由华中科技大学考研网为你分享招生简章具体内容,首先摘录部分同学们关注的招生人数,报名考试时间等重点内容:

    招生人数2013年华中科技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共计6100名左右,其中,拟接受推荐免试生1500名左右(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各学术型专业及专业学位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参考华中科技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公告)。2013年华科有217个学科专业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共计3800名左右,有25种专业学位类别招收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共计2400名左右,学术型和专业学位领域招生计划均含推免生和统考生

    报名方式: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2013年报考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华中科技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到华中科技大学。

    报考类别考生必须根据华科招生计划分类报名,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者,不能兼报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选报导师实行导师负责制下的导师——学生双向选择。

    初试打印准考证时间: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初试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

    复试时间:一般在2013年3月底。

    资助情况研究生资助体系包含学业奖学金、学业助学金、单项奖学金、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全校学术型硕士生全额学业奖学金资助比例为85%。

 

    华中科技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全文如下: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水平一流的综合性大学之一,被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规划;是全国首批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首批获准在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范围内自主设置二级学科专业;首批获准自主确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

    华中科技大学学科齐全,结构合理,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设计学等12大学科门类和25个专业学位类别。拥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国家重点(培育)学科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4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75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14个,硕士专业学位领域5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1个。学校拥有一流的工科和一流的医科,正在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的文科、理科和管理学科。

    ……【就是华中科技大学的简介】,在此省略。

 

    现将华中科技大学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招生计划

    1.2013年我校共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共计6100名左右,其中,拟接受推荐免试生1500名左右(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各学术型专业及专业学位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2013年我校按照“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模式,统筹安排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

    2.2013年我校有217个学科专业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共计3800名左右,公布的院(系、所)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包含推荐免试生和统考生。

    3.2013年我校有25种专业学位类别招收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共计2400名左右,其中,我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涉及24个专业领域,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涉及15个专业领域。各专业学位领域招生指标均含推免生和统考生。

    4.属于国家专项计划的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及对口支援计划均招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具体招生计划待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后执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对口支援计划报名人员应以对口高校盖章确认的报名表信息为准。除国防生、强军计划、对口支援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外,我校不再招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所有专业均可招收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

 

    二、学制

    我校对硕士研究生实行以2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培养年限为2-3年。其中,学术型研究生中,数学与统计学院、社会学系、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所有专业的培养年限为2年,其他院系所有专业的培养年限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中,工商管理、会计、工程管理、软件工程的培养年限为2.5年,风景园林、艺术设计、法律硕士、临床医学各领域、口腔医学、护理的培养年限为3年,其他各类型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为2年。

 

    三、学术型研究生资助体系

    我校是教育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2013年,我校继续实施研究生资助制度,研究生资助体系包含学业奖学金、学业助学金、单项奖学金、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

    1.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学业奖学金由学生向导师申请,分全额奖学金和半额奖学金两种,全额奖学金资助全额学费,半额奖学金资助学费的一半,全校学术型硕士生全额学业奖学金资助比例为85%。

    2.学业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入学时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研究生)。国家专项计划中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享受专项资助。自2012年9月起,凡是在校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符合资助条件的,原则上均可通过从事"三助"岗位获得不低于每人4000元/年(每年按照10月计发)的学业助学金。"专业型硕士奖助学金"是学业助学金的一种形式,用于资助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分为"一等奖助金"和"二等奖助金"。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中的免试推荐生(MPA、MBA除外)设立"一等奖助金","一等奖助金"的金额与该生所缴纳的学费数额一致。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型硕士研究生(MPA、MBA、软件工程除外)设立"二等奖助金","二等奖助金"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为每生每年4000元,资助对象为推免生之外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通过从事"三助"岗位获得相应资助。

    3.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单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分为3000元、2000元和1000元三种。

    4.困难补助用于资助特殊困难的研究生。 

    5.国家助学贷款按全日制普通研究生在校生总数20%的比例、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计算确定。

    奖学金评定和助学金、贷款资助等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实行。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

    被录取为我校的非定向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学术型研究生一样在学期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6000元/年,并可以享受以下资助:(1)可参与学校设立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定。(2)各院系将设立一定的奖学金和助学金给与资助。具体学费标准资助申请方式与资助额度请向报考院系咨询。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含一门外语成绩,理工科还必须含数学成绩)。同等学力人员不能跨专业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修生除外),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其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可不出具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可不出具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5.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国家认可学历的全日制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

    (3)非应届毕业生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三)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关于报考的相关说明

    (一)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日期

    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9月29日(每天9:00-22:00)。

    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http://yz.chsi.cn(教育网)或http://yz.chsi.com.cn(公网),要求考生报名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本说明填写。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2)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华中科技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到华中科技大学。其他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现场确认时,报考点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及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进行核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全面审查在复试时进行。

    (二)报考类别的确认

    2013年,考生必须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分类报名,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者,不能兼报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三)考试科目

    考生在考试科目栏中须严格、准确地注明考试科目代号,如填写不准确,则由我校指定。

    (四)选报导师

    我校实行导师负责制下的导师——学生双向选择。考生在报名时不填报导师,只填报院系和学科(专业),入学后再选定导师。

    (五)其他

    1.考生本人须按照网上发布的时间到现场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请考生在入学考试前自行在教育部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

    2.考生报名时不用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

 

    七、初试科目设置

    (一)学术型研究生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设置办法除教育学、历史学外,其余专业与2012年相同。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外,其他各学科门类考试科目均设置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其中教育学、历史学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学校自命题。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设置总体上按照与学术型专业研究生招生“科目对应,分值相等,内容区别”的原则进行设置,一般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四个单元(少数专业学位设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三个单元或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两个单元)。请见各专业招生目录。

    (三)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考试四个考试单元的统考科目代码如下: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 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4-数学(农);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

    (四)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四个考试单元的统考科目代码如下:

    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4-英语二,202-俄语,203-日语;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06-西医综合,307-中医综合, 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五)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代码:

    111政治(单独考试)  240英语(单独考试)  698数学(理工类)  699数学(文经类)

    统考科目为306西医综合的单考科目为:767医学综合(一);统考科目为307中医综合的单考科目为:789医学综合(二)

    业务课考试科目与全国统考的业务课相同,代码按专业目录上代码填写;202俄语,203日语,使用全国统考试题。

    (六)MBA、MPA、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和审计硕士考试科目代码为: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4英语二。

    (七)法律硕士联考科目为:

    101政治、201英语一、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八、我校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9月15日起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

 

    九、复试

    (一)复试需带材料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以及其他报名材料原件。学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同时在参加复试时考生必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二)入学考试复试一般在3月底进行。我校各院(系、所)的复试办法及细则及基本要求(包括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将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

 

    十、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考生入学时须进行健康复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三、服务及信息提供

    1.我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如因名额所限,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能在其报考专业录取,我们将依据教育部的相关政策尽量调剂到本校相近专业和兄弟院校录取。

    2.我校师资队伍情况请详见我校主页(http://www.hust.edu.cn/)上相应栏目。

    3.我校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我校专业课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真题试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办理购书业务。

    4.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7542552 或 027-87541746

    传真:027-87541509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瑜路1037 号 邮政编码:430074

    网  址:http://www.hustzs.cn     E-mail:zhaoban@mail.hust.edu.cn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服务宗旨是“一切为了考生”。欢迎来函来电垂询。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华中科技大学考研资料特别提醒报考2013年华中科技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的同学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为网上报名时间,考生可以修改网报信息。现场确认后信息在考试、复试和录取阶段都不能更改,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务必按要求报名,认真核对无误。

    报考华中科技大学2013年考研的同学注意华科的考生报考资格的全面审查在复试时进行,复试需带材料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以及其他报名材料原件。学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同时在参加复试时考生必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请同学们看好要求提前把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所需材料提前准备好,不要耽误了录取。

 

    2013年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学院具体信息请点击本网页最下面的分类导航的各学院名称进入各学院板块查看相应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等考研全部信息。我们收集整理了各学院2012年和2013年的考研信息供报考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的同学们参考。

   

    附: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系所联系方式

院系

代码

院系名称

教务员

办公电话

(区号027)

院系

代码

院系名称

教务员

办公电话

(区号027)

011

数学与统计学院

 

87543431

401

中国语言文学系

陈燕玉

87557713

012

物理学院

邹明清

87543881

403

法学院

王立环

87556343

013

化学与化工学院

 

87559334

法律硕士中心

 

87557648

100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崔炳凤

87541744

404

社会学系

 

87543252

11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张绮林

87543077

406

哲学系

陈朝晖

87542403

121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吴超美

87557814

407

公共管理学院

蒋秋艳

87543047

122

中欧清洁与可再生
能源学院

 

87559713

MPA中心

王玉珍

87556143

131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87543035

408

马克思主义学院

 

87544455

140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徐俊英

87543258

409

历史研究所

李晓燕

87556545

151

力学系

程建国

87543238

411

外国语学院

 

87543339

170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87792269

420

教育科学研究院

 

87543347

181

电子与信息工程系

 

87543704

431

体育学部

 

87558789

182

光学与电子电信学院

何洪娟

87558730

450

新闻与

信息传播学院

熊利萍

87557253

184

控制科学与工程系

 

87543230

510

基础医学院

吴文珊

83692627

186

图像识别与

人工智能研究所

王红艳

87544104

513

公共卫生学院

欧阳宁慧

83692341

187

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

易香琴

87793536

514

药学院

汪继红

83692733

21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87556058

515

法医学系

 

83692638

220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87559134

516

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李薄山

83692824

240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87542231

517

护理学系

张可可

83692635

261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87792403

519

计划生育研究所

 

83692651

271

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

徐宏廉

87541142

530

附属协和医院

 

85726337

300

管理学院

 

87556491

540

附属同济医院

侯长荣

83662565

MBA中心

 

87541915

550

附属梨园医院

陈爱萍

86777897

MPAcc中心

 

87541911

921

软件学院

廖金元

87792252

310

经济学院

郑朝阳

87543251

 

 

 

 

    2013年报考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的同学在报考过程中需要与各培养单位联系的,请查阅以上华中科技大学公布的各学院系联系方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