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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物理学院关于研究生奖学金(学费)评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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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院关于研究生奖学金(学费)评定细则

(征求意见稿)
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是建立研究生教育竞争和激励机制的重要措施。根据校研[2002]6号文件《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试行办法》和校研 《关于做好2011年研究生学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在2005年《物理系研究生奖学金(学费)评定细则》的基础上,特制定《物理学院奖学金(学费)评定细则》。
一、管理机构
由学院分管领导、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生教务员、研究生辅导员和研究生会共同组成物理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制定本院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管理研究生奖学金的具体评定过程。
二、评定对象
1、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硕士生和博士生及免试推荐的硕士生和博士生可参与评定;
2、参评研究生的导师为物理学院的研究生导师者,要求该导师要有确定的研究方向,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当年有到账经费(以实际到达学院的科研经费为准)。
参评研究生的导师为物理学院的兼职研究生导师者,要求该导师在物理学院的合作指导导师当年有到账经费(以实际到达学院的科研经费为准)。
参评研究生的导师为外单位挂靠物理学院的研究生导师者,学院按照研究生院下达到物理学院的相对数进行分配,由该单位自行评定。
3、本校定向生只能申请部分奖学金的评定。委培生、联培生不参加奖学金评定。
三、奖学金额度的确定办法
每年招生时,研究生院下达物理学院招生总数和奖学金总额度,学院根据去年的实到科研经费数进行分配,并下达每个学科点奖学金额度。
1、奖学金分配办法:将研究生院下达的奖学金总额度先全部按照半额奖学金进行分配,保证每个录取的研究生都享有半额奖学金。剩余的奖学金按照去年实到物理学院的项目进行分配。
项目排序顺序依次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含仪器专项);973项目;86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其它项目按照去年到账经费排序。
2、奖学金额度分配到二级学科点,由二级学科点和招生导师根据当年新生的入校总成绩进行全额和半额奖学金的分配建议,上报物理学院审核确定。
3、原则上每年新生入学时确定的该届研究生所属二级学科的奖学金分配总额度将随着硕士研究生转入博士研究生等其它异动情况进行调整。多出的奖学金额度由学院和二级学科点负责人协商确定。   
四、奖学金的评定细则
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包括思想品德和社会集体活动参与、课业成绩、学术表现等,由这几项加权后的总分来确定奖学金等级。
(一)思想品德和社会活动
思想品德按《研究生手册》要求;遵守校、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院研究生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校、院两级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和文体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并取得显著成绩;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团结同学,热心为大家服务,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认真完成助教、助管、助研工作,没有事故发生;积极参加课题组的工作,服从导师的安排并取得了一定成绩。
(二)课业成绩
新生为入学总成绩(笔试+复试);老生为学习课程的平均成绩。
(三)学术表现
1)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或先进表彰者;
2)在国际、国内重要刊物上发表论文者,按单篇论文影响因子、SCI论文总篇数、论文总篇数次序排序;(注明:论文必须是申请者第一作者或者导师第一申请者第二。)
3)刻苦钻研,科研中有创新,在科研工作中取得较突出贡献。突出贡献的评定结果由导师建议,学院学位委员会评定。
4)当年专利成果的主要完成者(专利要获得批准或受理);
5)获得校优秀博士论文基金资助者;
6)参加物理学院研究生学术年会并获得二等奖以上者。
(四)一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奖学金
1)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及以上处分者;
2)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3)在科研工作和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者;
4)参与各种非法组织者;
5)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者;
6)在前一学年有课程不及格者。
五、评定办法
1、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第三条确定各二级学科点的奖学金额度。
2、每年6月份进行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申请者先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可通过“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系统”下载),对自己一年来的表现情况进行认真自评,填写后将申请表交于导师。
3、导师根据院评比细则和学生的全面表现进行奖学金的评定,确定获全额奖学金和部分奖学金的学生,将签名同意后的申请表报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4、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指导研究生教务员或者辅导员根据《物理学院关于研究生奖学金(学费)评定细则》的相关规定,将候选者登记表汇总后给出奖学金初评结果,上报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之后通知导师和学生。

5、获得研究生奖学金(学费)资助的研究生和导师,于规定时间前与学院签订《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资助协议》,明确各自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并将协议送交院盖章保存。

6、学院将获全额奖学金和部分奖学金学生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7、新生的奖学金评定工作在复试时进行。

                                                                                                                           物理学院

二0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