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读1
华科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研究生分值奖励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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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二、三等奖者(前3名),分别奖励3分、2分;
2.   获中国大学生电脑大赛二等奖者,奖励2分;
3.   获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二等奖者,奖励2分;
4.   获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者,奖励2分;
5.   获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中国区)二等奖者,奖励2分;
6.   获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嵌入式系统专题竞赛二等奖者,奖励2分;
7.   获微软创新杯全球学生大赛全球亚军、季军(前3名)者,分别奖励3分、2分;中国区亚军、季军者分别奖励2分、1分;
8.   获CCTV中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亚军、季军(前3名)者,分别奖励2分、1分;
9.   获全国机器人足球锦标赛亚军、季军(前3名)者,分别奖励1分、0.5分;
10.  获全国大学生新闻策划大赛二、三等奖(前3名)者,分别奖励2分、1分;
11.  获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二、三等奖(前3名)者,分别奖励2分、1分;
12.  获国际大专辩论赛(中国区)亚军、季军(前4名)者,分别奖励2分、1分;
13.  获中国名校大学生辩论邀请赛亚军、季军(前4名)者,分别奖励1分、0.5分;
14.  获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二等奖者,奖励2分;
15.  获全国建筑设计及规划设计(含论文)优秀奖者,奖励2分;
16.  获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中国美术家协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委员会、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组织的大学生专业设计竞赛一、二等奖者,分别奖励2分、1分;
17.  获全国体育竞赛一、二、三名者,分别奖励3分、2分、1分;获湖北省大学生运动会及省级体育竞赛团体或个人第一名者奖励1分;
18.  在校期间,获发明专利者,奖励2分;获实用新型专利者,奖励1分;
19.  获全国计算机专业软件水平考试系统分析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者,奖励2分;获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电子商务设计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者,奖励1分;获程序员、网络管理员、电子商务技术员证书者,奖励0.5分(同时获得本款两项以上证书者,按分值最高的一项计算,不累加;)
20.  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三级证书者,分别奖励1.5分、0.5分;文科类各专业获四级、三级、二级证书者,分别奖励2分、1分、0.5分(同时获得本款两项以上证书者,按分值最高的一项计算,不累加;)
2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各专业第19、20款是否加分或加分分值由本学院自行决定。
22.   获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者奖励1.5分,获一等奖者奖励1分;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通过者、全国大学英语口语考试获得A等级者奖励0.5分;
23.  获湖北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与同年度全国竞赛不重复)者,奖励1分;
24.  获湖北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与同年度全国竞赛不重复)者,奖励1分;
25.  获湖北省大学生化学实验技能大赛一等奖者,奖励1分;
26.  获湖北省大学生化学创新成果(论文)大赛一等奖者,奖励1分;
27.  获湖北省大学生辩论赛冠军(前4名)者,奖励0.5分;
28.  获“挑战杯”湖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湖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一、二等奖(前三名)者(与同年度全国竞赛不重复),分别奖励2分、1分;
29.  省级文艺活动比赛一等奖(团体奖前3名)者,奖励1分;
30.  获省级建筑设计及规划设计(含论文)一等奖者,奖励1分;
31.  获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者,奖励2分;
32.  获湖北省三好学生、青年五四奖章称号者奖励1.5分;
33.  获湖北省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者,获学校三好学生标兵、青年五四奖章、学习特优生称号者,奖励1分;
34.  获学校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者,奖励0.5分;
35.  在校期间同年多次获得第28、29、30、31款奖励称号者,按分值最高一项奖励分值加分,不累加;不同年度获得此类奖励称号可累加。
36.  在权威刊物、核心刊物正刊上发表论文且为第一作者者,分别奖励2分、1分(均以正式发表为准,仅有录用通知单不得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