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读2
华中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研究生录取调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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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录取考生:

    根据国家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现将华中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2年录取硕士、博士研究生新生的人事档案、户口迁移及党员组织关系等办理手续通知如下,请按要求进行。

    一、人事档案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或学习档案)均需邮寄到学校(注:定向、委培生不必转移档案)。

非应届生请于620将“人事档案”等材料寄到材料学院党总支。非应届生档案若未收到,将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②在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7月份毕业后,请于830日前由所在学校将“人事档案”寄到我院。

③华中科技大学应届毕业生,且档案已在华中科技大学,无需调档。

寄送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瑜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 收;邮政编码:430074 联系电话:027-87541274 

    二、户口迁移

    1、武汉市外的新生,凡需迁移户口的,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填写 “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

    2、迁移证上的信息,如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等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出生地、籍贯填写至省、市(县),并加盖迁出地办公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我校保卫处户政室联系电话:027-87542124.

    三、党员组织关系

    1、非湖北生源党员,其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当地县级及县级以上党委或市委或省(直辖市)教育工作党委组织部门等出具,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入学报到时,交由材料学院统一办理。

    2、湖北生源党员,其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所在学校或单位出具,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入学报到时,交由材料学院统一办理。

 

华中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